关于2015年新生办理户口、身份证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
按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方便2015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将办理户口、第二代身份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户籍学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户籍学生,学院建议不必迁移户口来校。学生集体户,入户时一律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及毕业时户口迁出费用:8元。
二、为确保办理手续无差错,各系(部)请将《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证(含毕业迁出)登记表》资料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chen543210@126.com,并收集要求迁户口同学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费用于11月9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交总务处(注: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即退回给系部,学生于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到系部领回)。
三、入学生集体户的学生均需在茂名福华派出所重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待入户后,请入学生集体户的学生先到总务处陈俊澎老师处咨询个人户口编号,再到茂名市内的照相馆照第二代身份证相片,然后携相片回执、相片、办证费用(重办身份证20元)亲自去福华派出所申办第二代身份证(注:办身份证需录入本人指模信息)。
四、不跨年度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5年11月2日
附件:新生户口迁移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