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留金选〔2018〕10063号文精神,为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申请受理机构、范围
(一)根据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申请。
(二)省教育厅受理上述四所高校以外人员申请,具体受理事务委托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关于申请受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请有关各单位指定机构及人员提供相关咨询。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关资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1月15日。
(三)请按要求认真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审核、修订申请人提交的网上报名信息。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由各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收集纸质申请材料,并整理单位意见电子版。纸质申请材料需由各单位签名、盖章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请有关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我厅已委托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派出国留学材料初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须在2019年1月16日前送达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请受理组织工作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项目执行工作与单位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方式加强2019年留学项目宣传,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公布项目选派信息,并做好申请咨询和指导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沟通和协调,确保做好该项目的申请指导和受理工作。
(二)督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前准备,确保在网上报名前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2019年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所调整,请申请人与外方联系邀请信时明确以下派出时间。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录取结果将于2019年3月下旬公布。
(三)请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雷同。
四、关于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请各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学业、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制定考核办法,做好留学人员回国考核工作,保证学有所成。各单位应掌握录取人员派出情况,将申请放弃留学资格人员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并于2020年月7月底前提交本年度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和留学效益的总结,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典型事例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20-37627213,020-37628058转808;省教育厅交流处联系人:杜丽芳,电话:020-37628703,传真:020-37627231)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附件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