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要求,明确广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工作责任及目标,推进广东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校美育协同发展机制,现制定《广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教育厅联系人:罗昆,电话:020-37628260。
附件: 广东省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