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1.大专学生:7月16日(星期六)至 8月26日(星期五)放假。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回校报到、缴费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中专学生放假安排由中专部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
7月16日(星期六)至8月25日(星期四)放假, 8月26日(星期五)教职工回校报到。
8月29日(星期一)上午学校将在水东湾新城校区和文明北校区集中学院广场参加升旗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期末有关工作和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和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暑假期间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做好值班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持续抓好夏季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总务部门要利用暑假期间对校园、校舍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整修和维护,做好设备物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良好运行,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要做好突发雷暴雨、台风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保卫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切实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巡防”工作措施,确保校园平安。
(三)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放假时间放假及回校上班上课。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将教职工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8月29日将学生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
(四)放假前各系(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统计,并将留校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生活,及时处理有关事务。
(五)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结合季节和形势特点,重点加强暑假期间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毒品预防、网络安全等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增强假期安全意识。
(六)暑假期间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水东湾新城校区、文明北校区假期值班工作由学校副科以上干部负责,值班期间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杜绝擅离职守,要加强值班巡查和值班情况登记,遇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七)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请于7月16日前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送人事处。放假期间加班情况由各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登记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人事处。
(八)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放假期间如外出离开茂名,要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告知党委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工作联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和谐、平安的假期。
附件:2016年暑假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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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