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1.大专学生:7月16日(星期四)至 9月4日(星期五)放假。9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回校报到、缴费注册,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中专学生放假安排由中专部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
7月18日(星期六)至9月4日(星期五)放假, 9月5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9月7日(星期一)上午7:30,全体教职工、学生集中学院广场参加升旗仪式。
二、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期末有关工作和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和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工作需要,有新校区启用工作任务的相关机关部门和系部,要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详细制定部门新校区启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新校区启用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所有准备工作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总务部门要做好设备物资维修维护工作,保卫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三)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放假时间放假及回校上班上课。请各单位于9月5日将教职工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9月6日将学生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
(四)放假前各系(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统计,并将留校学生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生活,及时处理有关事务。
(五)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师生要进行一次安全、法纪教育,加强防病防疫、防溺水、防火、防盗意识。
(六)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请于7月16日前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送人事处。放假期间加班情况由各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登记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人事处。
(七)放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和谐、平安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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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4日